小孫 · 2006/08/05 · 1 則留言
人類為了:追求幸福,克服恐懼,解釋未知,訴求未來及強化自律,需要“信仰”。 人類“自命不凡”的心理開始於察覺自己可以操控動植物(包括人)及其他物質的時候;開始於感佩自己可以創造出自然界原所沒有的事與物的時候;也開始於確知自己可以推理並預測周邊的事物(包括人的行為)的時候。 當“信仰”的需要與“自命不凡”結合,有心人便有機會發展出近代“宗教”。 初民時期人類畏懼“神靈”,神靈的造型,多非假借人的模樣。那時,神靈的形像大多未知,或是“無所不像,無所不在”,或是半人半獸。人們普遍意識到自己與大自然相比,人還是渺小且微不足道。因此人必須謙卑,必須謹慎的順從及回應,來自自然界所加之於人身上或生活上的一切。人敬畏眾多神靈不敢冒犯,請示各種神喻而不敢逾越,祈求神靈的保佑而試圖付出各種回報。人們相信事事物物都有神靈,人與神靈是可以交易的。 然而,路遙知神力,日久見人心。人開始自命不凡以後,隨即也替自己製造了很多問題,而那些無所不在的神靈,竟然也不能解決人所製造的一大堆問題。例如:殘暴的統治階層,終極一生的種姓歧視,強者對弱者的欺壓,富貴對貧賤的掠奪以及世世代代消除不去的人性墮落面…等等。 有心人只好另行創造神靈,並信任這些神靈是完美存在著,人可經由神蹟或修練而升格為聖者。聖者作為聖神的代言人,並將神蹟或神喻,及歷代聖者的言行記錄為經典。藉由重複不斷的傳播經典,且身體力行,足令一般人相信聖者所言,進而產生信仰,這就是近代“宗教”。信徒們也皆相信藉由宗教來淨化人心,可解決人自己所製造的問題。 試想,如果有人以狗或貓作為神蹟的見證者,並以樹或山作為最高的聖靈,這個宗教如何來吩咐人們: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該作的事又應如何做等等?再者,荒郊野外的山和樹等,若能裁判人類的所作所為及決定對錯?這樣子的宗教有多少可能,會長久讓萬眾深信不疑而追隨世世代代呢? 多元而原始的信仰被人們掩埋在心裡,偶而釋放出來,但大多近乎遺忘了! 因為人類已經對自己充滿自信,也自命不凡,潛意識裡自然認為:只有人類形貌才能貴為神的替身。唯有人才能站在制高點,地球上其他生物或非生物等,皆不夠資格成為神靈或代表聖神。人們開始差異化他自己和外界事物,同時也在將少數歷經修練的人升格為“聖人”,並期待聖人及他們所信仰的宗教,來解決人自己自大後所製造的問題。 人類不再相信:風、火、山、林、湖、海、虫、魚、鳥、獸等種種的自然神靈,因為這些自然神靈,已不足以解決人自己所製造的一大堆問題。 執著於自然神靈的信仰既落伍又膚淺,遠不如經由人所發現的神蹟,所撰寫的經典,所建立的制度,所發展的組織,在所建造的會堂來招募信徒,定期聚會,弘揚教義,並接受奉獻,能更快速及更廣泛的拯救眾生,並帶給人們極大的尊嚴。這就是近代宗教的本質,不是嗎? 中國人傳統的信仰,經研究大至可分為三個個別體系:一是天地,二是宗祖,三是君師。 中國人祭天禮地,是敬畏大自然,並藉由大自然取得權力來源,緣起於天災地變的可畏,及經濟生產所需。中國人祭拜祖先,緣起於感懷長輩並企圖安慰亡魂,同時藉以區別血緣,同宗不婚。中國人尊師忠君,緣起於對現實生存維持秩序所須,大至整個國族,小至個人本身,師代表聞道在先者,君代表地位在上者。因此,中國人的信仰可說是多元與平衡的,結合人與自然的制高點,並向現實妥協。其實是拋不開濃濃的以人為本的思想,去結合自然界、活人及鬼魂。(蔡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