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雅 · 2006/05/13 · 1 則留言
台灣人權系列『原住民族人權』 中時 2006.5.12 依據台灣出土的考古資料,大約在五、六千年前,就有確切的台灣原住民活動;原住民族其實是從英文的 Indigenous people而來,意思是指,在外來的墾殖者進入這塊土地之前的住民。十七世紀開始,荷蘭、鄭成功、清廷、日本及國民政府,陸續統治台灣後,由於文化衝擊的影響,台灣原住民族漸成為弱勢的一群,他們的生活環境、傳統文化等都遭受破壞;有很長一段時間,是被壓迫、剝削、欺凌,甚至污名化。 1970年代台灣經濟起飛,由於長期的弱勢及天性善良和身手矯健,台灣原住民大部分從事粗重、危險及辛苦的工作,就在頻頻的事故中啟發了知覺和思想。台灣原住民運動有了開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原住民族運動一開始是一群台大的學生藉由成立一份地下刊物「高山青」,來表達原住民知識份子的看法。 1984年,海山煤礦爆炸,其中礦工多數為原住民族的青壯年,引起社會及原住民族相當大的震撼,於是胡德夫等人便組成了原住民第一個自主性的原運團體— 「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宗旨在於以文字、言論和行動,促進原住民族的權利。長久以來原住民族所著力推動的運動,分別是正名、還我土地及自治。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所長孫大川表示,原住民族各有其命名的社會意涵,國民政府執政後要求原住民族漢名漢姓,使得這一層意義遭受破壞,故而要求正名。正名包括個人族名回復、族群族名界定及地名回復。還我土地運動則是由於日本據台期間,將土地全都收為國有,國民政府來台後也循此陋規。對於原住民族而言,土地不僅是經濟命脈更是文化傳統的一部份,故而發起還我土地運動,希望政府將原住民族的部落傳統生活領域歸還。另外,原住民族各自有一套宗法、部落禮俗及規範,希望透過自治,能夠維護他們的文化傳統,並能自己打理部落事務。 1996年執政黨國民黨也因應潮流趨勢,在中央成立了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2000年總統大選,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當選總統;競選時,陳水扁承諾新政府和原住民族建立新夥伴關係。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楊智偉表示,台灣這塊土地已經不是只有原住民了,也有漢人、河洛人、客家人,甚至於以後外來的一些新族群。如何透過對話、溝通跟協調的機制,跟各個族群成為好朋友、好夥伴,永續的在這個土地上生長,是新夥伴關係最終的關懷跟目的。近年來無論是在音樂、體育、藝術及學術方面,原住民族皆有相當的成就,而在如此高聲疾呼多元文化的社會潮流下,我們更應尊重並且與各個不同的族群相互對 話,去創造一個真正多元的台灣新文化。 教育部委託正一公司製作一系列人權紀錄片,5月21日(週日)上午07:30將於公視播出「原住民族人權」,敬請按時收看。 教育部: http://www.edu.tw/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http://www.apc.gov.tw/official/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