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佑 · 2006/08/22 · 1 則留言
【2006/08/22 聯合報】 記者林宜靜、陳惠惠/台北報導 夏天到戶外防蚊蟲叮咬,選購防蚊液可別把屬於環境用藥的「殺蟲劑」,直接噴在人體身上。台北市衛生局昨天提醒消費者,衛生署僅核可十六張防蚊液許可證,但市面上絕大部分防蚊液都是環境用藥,且未清楚標示警語,易造成消費者混淆。 衛生局也提醒,市面上有一些標榜天然、植物配方的驅蟲、驅蚊產品,例如尤加利、桂皮、香茅等成分的防蚊液,天然不代表無毒,也不代表完全安全。 以人們普遍使用的樟腦為例,因樟腦可被人體任何部分迅速吸收,即使濃度不高,如塗敷量太多,仍可能中毒;一歲以下兒童、地中海貧血症或蠶豆症患者都不能使用。 衛生局表示,市售防蚊液的主要成分diethyltoluamideDEET(待乙妥)俗稱敵避,對成蚊等吸血昆蟲的觸覺、感受器官會產生作用,使用在皮膚或環境周圍,讓昆蟲不敢靠近,達到防止害蟲干擾或叮咬的目的。 目前衛生署共核發十六張防蚊液藥品許可證,衛生局最近抽查市售防蚊液商品,發現多家知名品牌是屬於一般環境用藥,但因消費者不易從包裝上辨識,極易把環境用藥的「殺蟲劑」當成「防蚊液」往身上噴。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可塗抹在皮膚上的防蚊液,屬於醫師指示用藥,包裝應標示藥品許可證字號、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環境用藥不可塗抹在皮膚上,且廠商必須向環保署申請核准環境用藥許可證才可販售。 環保署毒物管理處陳淑玲科長表示,屬環境用藥的防蚊液,依規定必須在包裝上標示「本產品不得直接噴於皮膚上」等警語,但不少業者鑽法律漏洞,把警語寫得很小;今年五月起,環保署已要求廠商在正面上標示清楚。 長庚醫院毒物臨床科主任林杰樑表示,台灣各地時而傳出登革熱、恙蟲或紅火蟻等蚊蟲病害,適當使用防蚊液可以為政府節省不少醫藥費,但應注意使用方法。 他說,防蚊液主要成分DEET(待乙妥)是一種安全性相當高的化學成分,但仍應注意不要直接塗抹在傷口或黏膜上;幼童使用時,最好是大人先噴在手上,再抹在幼童身上,且要避開眼睛、嘴巴等黏膜部分,切勿直接對著幼童身上噴。戶外活動結束回來後,應馬上用肥皂及水將防蚊液洗掉。 (記者: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說,沒取得藥證的防蚊液在廣告時,不能直接出現噴灑在皮膚的畫面,以免誤導民眾。 根據衛生署提供的資料,坊間著名的防蚊液「歐護」,或拜耳生產的「傲敵」防蚊液,不在衛生署的驅蚊製劑名單中。 藥政處昨天表示,其實,有些未取得衛生署驅蚊製劑防蚊液也是使用敵避(待乙妥)成分,但因廠商沒有把產品相關資料送到衛生署審核,或是生產的廠商不屬於GMP廠,無法申請藥證。 廖繼洲表示,最近有廠商提出申請,希望敵避成分的防蚊液可以不再列入藥品管理。 他說,衛生署近期內會召開藥物審議委員會,評估敵避的安全性。但現階段使用於人體的防蚊液仍須申請藥證。 另外,廖繼洲也建議,雖然此藥物尚屬安全,但小朋友和嬰幼兒能不使用就不要使用,最好的防蚊方式還是使用蚊帳,外出時則是穿著長袖、長褲,減少蚊蟲叮咬的機會。 台大醫院皮膚部主治醫師朱家瑜說,有些民眾會拿香茅、樟腦油或檸檬油驅蚊,這類天然物質導致過敏的機率反而較防蚊液高。 (中時電子報2006/08/22 記者: 陳怡妏台北報導) 郊外踏青防蚊蟲盯咬,不少人習慣使用防蚊液,不過,市售防蚊液並非每一款都可以往身上噴,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防蚊液的包裝上有衛生署許可字號的才能使用在皮膚上;包裝上有環保署許可字號,只能噴在環境四周。 衛生局表示,目前衛生署核發的防蚊液藥品許可證有6張,如妥邁霖防蚊液、立克防蚊液、夏蚊防蚊液、大正防蚊液等,都是可塗抹在皮膚上的藥品。 市售防蚊液的主要成分是名為待乙妥(DEET)的人工合成化學物質,具驅趕吸血昆蟲的效果。15%的含量防護持續時間約4到6小時;含量7%的有效時間約3小時,日常一般使用,不需要使用到太高的濃度。民眾選購用於身體的驅蟲產品時,應選擇在外包裝上清楚印有藥品許可證字號:「衛署藥製字第X號」字樣的產品。 衛生局提醒,使用防蚊液應避免擦在小孩子的手上,避免小孩子誤舔,因為誤服待乙妥有可能會致死;當皮膚有傷口或發炎的狀況時,也最好不要使用,以免出現皮膚炎、過敏反應等副作用。民眾使用相關藥品如有疑義,可撥消費專線27208777,如發現可能違法藥物,可撥檢舉專線:2728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