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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消息
發表 forest(安東軍)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寫入 11/08/11 (四) 12:33:10 From 211.75.*
中廣新聞的報導:  
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等人昨天與友人前往宜蘭南澳登山,林克孝在踩一段枯樹時,枯樹斷裂,林克孝摔下一百公尺身的山谷、情況不樂觀、可能已經死亡,目前宜蘭消防局還無法將他吊掛起來。  
[相關連結] http:\\www.bcc.com.tw 
 


以下列出完整討論串依 發表時間 排序
此討論串共 36 筆資料

討論串第 36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plantsman( )
寫入 11/08/21 (日) 00:23:49 From 76.120.*
(個人覺得沒有資格作些評斷,但不希望因為有人的說明,可能會造成對一些事件的不適當示範)  
所以,個人希望再次補充說明一下:  (請參考以下原文)  
 
A.  考慮和原則  
似乎沒有人在乎法律,似乎沒有人在乎不侵犯他人的權利?  
是否有必要  "事先"「考慮」並「尊重」私人往來之書信?  
根據法律,只有寫信的人(或被授權者)有「權利」,把信交付媒體發表。  
 
B.  學習(觀點)  
問:    私人往來之書信是否有著作權?  收信人(或擁有信件的人)是否可以任意公開?  
舉例:  書信像一本書,作者把親筆簽名  的書(信件)寄給你,但你不擁有原書的著作權,  
           如果你要引用或發表其中文件,必要  "事先"  經由作者(或被授權者)同意,不是效果好不好的問題。  
 
C.提醒  
-  如果不曾經由他人「事先同意」,就私自引用他人著作/文章/信件的「道德與倫理」"習慣"  之提醒  
 "理由"  或  "辯解"  或  "認為"  並不會改變事實所造成的結果  (consequences)。  
 
-------------------------------------------------------  
Ref:  原文    
有人認為雅玲在這方面的考慮和原則是對的      
有人從前並不是非常的瞭解到這個學習(觀點)      
非常感謝你的再次提醒!!!      
   
謝謝!!  
-------------------------------------------------------  
 
D.  試驗    (如果個人不曾經由作者「事先同意」,就交由記者在報紙上引用/發表以下文字  -  因為它是公開的資訊,也註明了出處,你的感受會如何?)  -  這是一個「尊重」與「不尊重」的考慮和原則的試驗?  
----------------------------------------------------------------------  
0.  轉載需要經過當事人同意,這是原則問題。當事人沒有抗議,是僥倖,不是必然。    
1.  我覺得再爭論這篇信之事並無意義,    我來說一些新消息:...  
2.  依據著作權法第52條    &    65條,(  )將網站公開訊息交由記者在報紙上引用,應該沒有違法的問題。...  
3.  (  )認為(  )在這方面的考慮和原則是對的...  
4.  不過我覺得也不需要對(  )太過苛責...  
5.  如果時間允許的話,我是一定會跟(  )學姐聯絡的,但當時不知道(  )是誰,您看我連性別都弄錯,更別提找得到電話號碼打過去問了...  
6.  如果做好更多的查證及事先告知  ...  
。。。  
----------------------------------------------------------------------  
 
 
真抱歉,佔用大家寶貴的篇幅和時間,  
總覺  "歉意"  多於是否有必要  "再次補充說明"  的正當理由。  
 
-Ken  
 

 
 ↑ 
討論串第 35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wschen(Wen)
寫入 11/08/18 (四) 23:09:03 From 140.112.*
韻涵的友人先生可能是心肌梗塞,來無影去無蹤,請各位伙伴多注意身體,享受山林。
 
 ↑ 
討論串第 34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James(鎮樟)
寫入 11/08/17 (三) 21:01:22 From 114.243.*
是的,希望有緣認識,相聚的每一個人,都能珍惜彼此的緣分,讓我們彼此分享的是愛和關懷,支持和鼓勵。
 
 ↑ 
討論串第 33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dianachen168(韻涵)
寫入 11/08/17 (三) 15:55:55 From 114.42.*
昨天早上,我這位記者朋友早上九點多醒過來,就發現她的先生倒在客廳的地上,送到馬偕醫院急救了十分鐘,醫生宣布到院前她的先生就已經過世了,她先生才不過四十出頭,而他們唯一的兒子才五歲!  
 
昨天下午在醫院安息室陪著不時哭到喘不過氣來的好友一個下午,一直到法醫,檢察官來驗屍,做筆錄,之後載他們去殯儀館送遺體入冰庫,再送他們回家。  
 
晚上接到周學長打電話來關心有關之前貼文的事情,我只能說,從克孝學長過世,到好友的先生猝死,在一周之內發生兩件這麼令人悲痛的無常,我真的希望有緣認識,相聚的每一個人,都能珍惜彼此的緣分,讓我們彼此分享的是愛和關懷,支持和鼓勵,不愉快的事情就讓它們都隨風而逝吧!
 
 ↑ 
討論串第 32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wschen(Wen)
寫入 11/08/17 (三) 00:43:11 From 140.112.*
我覺得再爭論這篇信之事並無意義,  我來說一些新消息:  
 
     由於克孝學長與我太太同是華盛頓大學經濟系畢業,  自同學會處傳來的消息,目前學長的靈堂設在民權東路行天宮對面的會所,大家若有空請去參拜一下!公祭在九月。  
 
     已徵得林太太與阿金學姐同意,「找路」一書遠流要再版,這封信會加在新書中。這封信感動了很多很多人,由這觀點來看是好事。
 
 ↑ 
討論串第 31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pigface(面面)
寫入 11/08/16 (二) 12:50:11 From 139.175.*
謝謝學姊的提醒,學弟不是法律專家,只得上網粗淺研究一下。依據著作權法第52條  &  65條,韻涵將網站公開訊息交由記者在報紙上引用,應該沒有違法的問題。當然學弟才疏學淺,若有謬誤,望請大家指正。  
 
[第  52  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  
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  65  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  
,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  
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Regards,  
 
學聖
 
 ↑ 
討論串第 30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plantsman( )
寫入 11/08/16 (二) 11:50:14 From 76.120.*
 
有人認為雅玲在這方面的考慮和原則是對的  
有人從前並不是非常的瞭解到這個學習(觀點)  
非常感謝你的再次提醒!!!  
 
謝謝!!
 
 ↑ 
討論串第 29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elainech(雅玲)
寫入 11/08/16 (二) 10:52:39 From 111.81.*
 
對於網路資訊是否可以注明出處後隨意轉載,請學弟妹去研究著作權法。  
 
以後我不會在這裡發表任何言論,因為這個社會並沒有把法律當成大家該遵守的最低標準,而是最高標準;遑論道德倫理。
 
 ↑ 
討論串第 28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dianachen168(韻涵) 回給 elainech (雅玲)
寫入 11/08/16 (二) 10:01:42 From 114.42.*
雅玲學姐,  
 
對於學姊的回應,我覺得太harsh也不太公平。  
 
1.  我已經說得很清楚我非常了解要先和當事人連絡並得到同意,也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我為什麼無法這麼做的原因,我不知道是哪裡讓學姐覺得我心存僥倖???  而且正是因為沒有心存僥倖,願意負起所有的責任,所以才上來這邊公開說明這件事情,否則如果我不說,我想大家只是會以為這是哪個記者自己在網站上搜尋到的而已(就像面面學長說的,這網站上的訊息,本來就是大家都可以搜尋到的。),我願意主動向阿金學姐自首,也就代表了我願意承受她所有可能的回應,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要承擔後果,不知道學姐覺得我哪裡做得還不夠?  
 
2.  學長的好評,本來只有認識他的人知道而已(我自己也一無所知),但是現在因為媒體的報導,我相信有非常非常多本來不認識學長的人(包括我自己),現在都對學長很景仰,更重要的,是被學長所感動(包括他愛家人,愛山,愛這片土地),對於之前學長做的事情有興趣進一步去了解,(像我的朋友想要買"找路"一書來看,也有許多朋友想要看學長贊助的"哈卡巴里斯"這部即將上映的電影),這也要感謝阿金學姊當初願意公開這封信啊!  
 
     我不知道我在哪裡有提到台灣的媒體只有一家這件事情???  但學長寫的這篇文章是因為這家媒體大篇幅的報導而被其他的媒體大量轉述,轉報導是事實。能夠將一個人的好讓更多人知道不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嗎?  
 
3.請學姊明示我有哪裡沒有尊重到大家原有的默契???  
 
如果以後想要達到只有這個社團的人才能看到某些訊息的目的,除非要能夠把這個社團設定成像臉書上的"秘密社團"一樣,但要不要這麼做或是怎麼做,就要大家來集思廣益了。
 
 ↑ 
討論串第 27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bbwh64(BB)
寫入 11/08/16 (二) 09:03:26 From 122.120.*
面面  
 
謝謝提醒,原來是我自己疏忽了  
 
已將email    address  改設為隱藏  
 
   BB
 
 ↑ 
討論串第 26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suza(阿霞)
寫入 11/08/15 (一) 22:06:22 From 211.74.*
---  
 
 
希望在此說明一下:  
 
所有讀書會的信件  
在傳遞之間都有註明  
『若不希望貼上網站請告知』  
 
 
所以也曾有人跟我說明過  
都在貼文前就已經被刪除  
 
在轉貼之前  
我也會留意把比較私人的部分去除  
或稍微更改敘述的資料內容  
貼上來的都是我覺得還沒問題的  
 
不知是哪篇文章資料貼的不妥  
請告知  
馬上撤文  
 
 
謝謝  
 
阿霞  

 
 ↑ 
討論串第 25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StrongChou(周強壯)
寫入 11/08/15 (一) 19:54:20 From 118.233.*
   嗯!  白天忙了一陣,  稍微看了一下這件事,  正想發表一下意見,  沒想到面面回覆的看法和我完全一致!    
 
   克孝學長發生這樣的事,  我想直到現在,  還是深深衝擊每個山社夥伴的心!  在  facebook  上可以看到更多3,4個十年的學弟妹們發抒不捨的短文,  數量遠多於山谷網站上的文章!  (他們通常不會上山谷網站)  
 
   其實包含我,  都沒有和克孝學長直接接觸過,  更何況是更年輕的學弟妹們,  但是基於對於山林共同的情感交織,  真的都覺得失去了一位優秀又愛山的學長  or  大哥哥!  
 
   想要表達的是,  有和克孝學長在大學時期共闖山林的第2個十年夥伴們,  內心的衝擊絕對遠遠大過於我們這些後輩們,  所以我們可以體會雅玲姐及其他學長姐呵護的心情.  
 
   But  誠如面面所述,  山谷登山會是公開的網頁,  並未設權限禁止瀏覽閱讀,  所以在上頭發表文章的夥伴們即須自負刊登的責任.    So  誠如阿金姐所言,  她有心理準備文章會被轉載,  而且應該也是有心藉著此文來撫慰山谷夥伴甚至於社會大眾,  尤其她又是以過來人的身分,  更具說服力,  當然此點也只有夥伴們心知肚明了!    
 
   不過我想,  韻涵如果做好更多的查證及事先告知,  那就更完美了!  ^^  

 
 ↑ 
討論串第 24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pigface(面面)
寫入 11/08/15 (一) 18:42:07 From 123.50.*
雅玲學姊,  
 
我想大家都對克孝學長有滿滿的不捨,不過我覺得也不需要對韻涵太過苛責。山谷登山會的網頁是對所有人公開的,不須帳號密碼就可以閱讀所有的資訊。當雅真學姊將學長的來信公布於網站之後,以目前Google強大的效率,很快就會被任何的有心人找到。韻涵將網路上的公開資訊傳給別人,並要求註明出處,在網路倫理上並無不妥。當然若能事先知會雅真學姊,是最妥善的做法。  
 
關於讀書會同學之間的通訊,考慮到山谷網站是公開的性質,張貼的同學應事先考慮到公開的後果,宜三思而後行。  
 
BB學姊,      
   
目前個人的email  address在網站中預設好像是公開的,可在"山谷會員"->"修改基本資料"中將其隱藏。  
 
Regards,  
 
學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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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第 23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elainech(雅玲) 回給 dianachen168 (韻涵)
寫入 11/08/15 (一) 16:19:33 From 60.251.*
韻涵,  
 
我還是得很嚴肅地強調:  
1,轉載需要經過當事人同意,這是原則問題。當事人沒有抗議,是僥倖,不是必然。  
2,克孝的好評,是他自己一輩子做人處世的結果,不是這篇報導的“功勞“。台灣的媒體,不是只有這一家。  
3,山谷同學之間的互信不設防,是建立在大學時代一起登山,生死與共的情誼上。這個團體沒有拒絕新加入者,但請尊重我們原有的默契。  
 
另外響應BB提出的問題,就是山谷網站的個人資料保密機制是否足夠?讀書會同學之間的通信,是否需要經當事人同意,再轉貼至山谷?很擔心有些不願公開的話,以為只說給自己信任的人聽,結果被公諸於世。  
 
雅玲  

 
 ↑ 
討論串第 22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mingyu(阿佑)
寫入 11/08/15 (一) 13:08:31 From 140.109.*
看了幾個報導的訊息,  理一下克孝學長出事的原因及地點.  
 
[原因]:  抓到枯藤,藤斷、人後仰,墜落。  
 
<林克孝拉錯枯藤墜崖  遺體尋獲>    [2011-8-13  自由時報]  記者林俊宏、江志雄/綜合報導  
 
只因錯抓一根枯藤,害得卅年登山老將、台新金控總經理林克孝魂斷在他情有獨鍾、多次尋尋覓覓的「沙韻之路」,金融圈及山界的朋友都為他的死而欷歔不已!  
 
林克孝攀登束穗山意外墜崖喪命,經前天一波三折後,救難人員昨天下午終於垂降至意外現場的谷底,尋獲他的遺體,只見他頭部遭重創,右小腿有開放性骨折,安靜地躺在兩名原民嚮導離去前為他搭起的帳篷內,由於山區下起大雨,能見度差,最快今天上午才能由直升機吊掛下山;昨天也確認,林克孝墜崖只因錯抓了一根枯藤。  
 
崩壁阻斷去路  回頭「找路」遇難  
 
和林克孝同行的原住民朋友兼嚮導韋文豪、曹光輝,曾和山界前輩、宜蘭縣史館館長廖英杰談話,廖英杰昨轉述兩人的說法,指出事當天,兩人和林克孝在束穗山腰,原本打算攻上稜線,卻因眼前的大崩壁而被阻斷去路,無奈之餘只好回頭再找路(林克孝曾撰自己登山的感性之旅,書名就叫「找路」),不料走回剛才通過的峭壁時,林卻誤抓枯藤,突然「啪」的一聲,枯藤斷裂,他重心不穩,整個人瞬間往後仰,摔落近百公尺的谷底。  
 
當時原民嚮導韋文豪走在林克孝前方,還曾回頭提醒「不要抓錯樹藤」,沒想到才說完,林克孝手中的枯藤瞬間斷裂,只能眼睜睜看著他跌落深谷,隨著距離漸遠而身形漸小,終至墜地。  
 
對於韋文豪、曹光輝未留一人陪林克孝,昨有異聲,對此,有多年探勘古道經驗的登山老手伍元和、廖英杰都強調,「韋、曹做法並無不當,外界不應苛責!」  
 
外號「五元」的伍元和,在登山界以古道調查聞名,他說,韋、曹當時發現林克孝已無生命跡象,且當地都是碎裂地形,兩人同行下山報案,是為了確保不再發生二次山難,處理方式可說正確,倘若一人留下陪林克孝,另一人單獨下山,若途中出事,屆時不但無人知道,恐怕三人都會同喪山林。  
 
廖英杰是宜蘭縣史館館長,他說,韋文豪、曹光輝都從花蓮師院畢業,分別在武塔國小及南澳地區任教職,常陪林克孝上山調查泰雅族遷移史,三人培養了手足般的感情,林克孝遇難後,韋、曹忍悲搭起帳篷,將林克孝的大體移入帳篷內,目的就是避免被黃鼠狼啃食,然後再相偕抄捷徑、渡溪,搏命趕路向外通報。  
 
 
[地點]:  從大濁水溪主流切稜線上束穗山的中途,開始遇到較陡地形處(標高1880m)。    
 
參考阿竹整理的資料[相關連結] http:\\www.keepon.com.tw ,描繪在下面google立體圖上。  

 
 由北往南鳥瞰, X為克孝罹難處.(272 KB)
 放大圖, 由北往南鳥瞰, X為克孝罹難處. (3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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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第 21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dianachen168(韻涵)
寫入 11/08/14 (日) 22:42:30 From 114.137.*
其實雅玲學姊說得很對,如果時間允許的話,我是一定會跟阿金學姐聯絡的,但當時不知道阿金是誰,您看我連性別都弄錯,更別提找得到電話號碼打過去問了,而您也知道報紙的截稿時間是在傍晚,我打電話給鼎貴學長時都已經下午五點多了,和其他學長姐聯絡完應該都超過六點了,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要做出評估和判斷。  
 
當時我覺得把這篇文章報導出來對學長不會有任何傷害,而且這篇文章的內容對社會有正面的影響,所以決定告訴我的記者朋友這篇文章。  
 
而這位記者是是台大社會系畢業的,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和室友,所以我非常相信不會有任何對學長不利或者是消費學長的報導,她也已經加入了山谷登山會。  
 
到目前為止,公開這篇文章的效果應該是相當正面的,大家對於學長的評價都非常高,不知道有沒有人有聽到不同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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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第 20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dianachen168(韻涵)
寫入 11/08/14 (日) 22:41:47 From 114.137.*
重複了所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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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第 19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bbwh64(BB)
寫入 11/08/14 (日) 22:36:59 From 122.120.*
媒體真是無孔不入  
我也被波及了  
 
週五就閉關去了  
剛回到家一上網開信箱  
居然有媒體來信  
說想請我談談編《山社四十年》向林克孝先生邀稿時彼此交流間的感受  
以及想拍攝《山社四十年》中林克孝先生的著作  
 
 
這讓我想到一個問題:  
山谷會員每個人的信箱  
好像隨便一個外人都可以取得  
沒什麼防線,是嗎?  
 
       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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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第 18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elainech(雅玲)
寫入 11/08/14 (日) 13:06:18 From 60.251.*
抱歉,大概我自己是個脆弱的人,所以很擔心別人。幸好阿金很堅強,林太太也很堅強。  
 
也大概我自己在媒體工作過,深知很多東西,交出去之後,就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當初我寫北宜高封面故事,為了編輯下的封面標題“萬年水脈斷流”太刺激,我擔心會傷害到文城他們這些執行政策的工作人員,哭了好幾天,差點辭職。太擔心別人,大概也是不適合當記者的。  
 
韻涵,我前面的留言有錯字,不是“夠不”,而是“不夠”,當時修改時沒發現。希望你沒有誤會。  
 
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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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第 17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yachen(叫我阿金啦)
寫入 11/08/14 (日) 11:05:49 From 125.226.*
事情沒有那麼嚴重啦,我將來信張貼出來就有心理準備,這將會被轉貼被引用,只是沒想到會傳得那麼迅速,我看過自由時報那篇報導,有依照學妹交代註明出處沒有失真,不過,我自己希望低調些,所以公開的場合盡量以暱稱取代真名。  阿金
 
 ↑ 
討論串第 16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elainech(雅玲)
寫入 11/08/13 (六) 22:55:30 From 114.137.*
對不起,把韻涵的名字寫錯了。  
 
雅玲
 
 ↑ 
討論串第 15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elainech(雅玲) 回給 dianachen168 (韻涵)
寫入 11/08/13 (六) 22:52:39 From 114.137.*
蘊涵,我覺得這件事情的做法有待商榷。  
 
這封信,是克孝寄給雅真的私人信件,雅真珍藏至今,因為要安慰大家,所以在內部寄發。  
如果有媒體希望刊登,也應該經過雅真同意,而不是只注明出處。  
 
這件事,我覺得對雅真夠不尊重。對克孝,對他的家人都不夠尊重。網路瘋傳,說明這封信在媒體眼中,果然很有商業價值。  
 
雅玲
 
 ↑ 
討論串第 14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chiwen(及文)
寫入 11/08/13 (六) 17:15:12 From 118.167.*
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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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第 13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plantsman( )
寫入 11/08/13 (六) 12:25:32 From 76.120.*
 
悼念一位熱愛山野傳奇的浪漫山友。。。  
 
[相關連結] http:\\www.youtube.com 
 
 ↑ 
討論串第 12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dianachen168(韻涵)
寫入 11/08/13 (六) 12:15:26 From 114.42.*
要和阿金(應該是學長)自首,昨天我在自由時報的好友打電話給我,詢問我是否認識林學長,她被長官交代要做採訪,我打電話給了鼎貴學長,璧玲學姐,最後找到李陽琛學長,但李學長說心情太差,無法接受訪問,後來上了山谷的網站看到阿金學長貼的信,深受感動,覺得應該被報導出來,讓更多的人瞭解感受學長的想法,所以跟我的記者朋友說了,但有要求一定要註明出處,昨天自由時報做了非常感人的版面,而這封信也就在網路上被大家瘋狂轉載。雖然我在學長生前沒機會認識學長,希望在學長身後為學長做的事情,是正確的決定。
 
 ↑ 
討論串第 11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James(鎮樟)
寫入 11/08/13 (六) 09:23:23 From 111.249.*
回到台灣的前幾年,看到一家奇怪的“袖珍博物館”,收藏全世界袖珍型作品。對於裡頭的收藏以及家族無私的開放大眾觀賞,很是感動。原來那是克孝家族辦的,難怪作的那麼好。克孝的愛心真是到處在人間啊!
 
 ↑ 
討論串第 10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Jonas(英傑)
寫入 11/08/13 (六) 06:37:11 From 125.237.*
死生有命。  
 
我為他選擇的人生而感佩。
 
 ↑ 
討論串第 9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syoten(章天)
寫入 11/08/13 (六) 00:50:41 From 111.81.*
克孝學長鍾情的南澳山區  
也是我最喜歡及熟悉的地方  
腦海裡有很多難忘的畫面都來自這裡  
只是學長有更多令人欽佩的熱情  
 
願他安心離去  
也希望大家從事戶外活動都平安
 
 ↑ 
討論串第 8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chiwen(及文)
寫入 11/08/12 (五) 23:48:57 From 118.167.*
 
[相關連結] http:\\www.facebook.com   
 
這是一段臉書上的影片  
可能要有臉書帳號才能看  
內容是克孝學長在山上談他對南澳山區的熱情  
最後一句話竟也成了真
 
 ↑ 
討論串第 7 筆作者編修:附檔 / 內文
發表 chiwen(及文)
寫入 11/08/12 (五) 16:57:10 From 59.120.*
昨天我還覺得這只是一場夢  
並且希望夢醒時會看到克孝學長安然下山  
沒想到卻成了噩夢  
 
前些日子看完「找路」  
才因為學長的文筆而在心中對中級山勘查念念不忘  
還沒有機會好好認識學長  
卻已經沒有機會了  
 
希望學長你能安息  
在濁濁滾滾的大濁水北溪岸  
在鬱鬱青青的比亞毫舊社裡  
我想這應是你心中理想的歸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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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StrongChou(周強壯)
寫入 11/08/12 (五) 16:45:43 From 202.39.*
尋獲林克孝  確定已無生命跡象  
 
【聯合晚報╱記者廖雅欣、王燕華/宜蘭報導】  
2011.08.12  01:53  pm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克孝到宜蘭南澳登山墜崖滯留原地,救援行動今天清晨持續進行,上午6時40分又有一架直升機載運6名救難人員入山,再步行趕往現場,中午1時許抵達墜崖現場發現林克孝,但林已無生命跡象,確認已死亡多時。  
 
救援指揮官宜蘭縣消防分隊第二大隊長陳錫忠表示,尚無法預估何時能將林克孝送出來。  
 
之前,根據下山求救的林克孝登山同行友人韋文豪和曹光輝說,林克孝「已無意識」,加上救援行動受阻於山區、斷崖等因素,救援人員原已研判情況相當不樂觀,果然今天中午傳來不幸消息。  
 
陳錫忠說,昨天上午起分批載運兩梯次共12人入山,原本預估降落在舊金洋部落,目測步行時間約需7小時,但評估地勢、氣候後,直升機改降落在更外圍的山區,步行時間拉長到15個小時,再加上昨天下午野溪溪水暴漲,都阻礙救援行動。  
 
今天上午6時40分,陳錫忠及與林克孝一起登山的友人曹光輝,率多位救難人員,搭乘體型較小的海鷗直升機,從南澳鄉綜合運動場起飛,降落在較為接近發生墜崖意外的束穗山老碧候部落附近。  
 
林克孝熱愛南澳,對南澳付出許多,附近的武塔國小曾獲得林克孝贊助,到台北一遊,今天上午也有許多武塔國小的學生到場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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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achen(叫我阿金啦)
寫入 11/08/12 (五) 04:37:02 From 125.228.*
對不起  昨天中午聽到的廣播是錯誤的  
剛看到各個媒體都已修正報導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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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林克孝跌落山谷  搜救困難暫無進展  
 中廣新聞  更新日期:2011/08/11  20:25    
 
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等人昨天與友人前往宜蘭南澳登山,林克孝在踩一段枯樹時,枯樹斷裂,摔下一百公尺身的山谷,同行山友攀下山谷探視,找到大腿疑似骨折、已沒有意識的林克孝,隨後以衛星定位後,下山求救。宜蘭救難單位第一批搜救人員有6人,全力搜救中。宜蘭縣消防局表示,最後一次和先遣部隊聯繫是在下午2點40分左右,之後就無法聯繫上,研判可能是地勢關係,通訊困難,消防局表示,由於山難地點路途遙遠,目前搜救工作暫時還沒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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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很不樂觀  期待奇蹟出現  
 
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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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bbwh64(BB)
寫入 11/08/11 (四) 17:46:33 From 122.120.*
在校時和克孝沒有交集,但在為《山社四十年特刊》邀稿時,曾和他email  往來多回,對他的大氣(大器)與對山林的多情留下很深印象,現在讀了他寫給阿金的這篇短文,更感受到他對生與死的豁達。  
 
最後的那一刻,除了對所愛的家人有一些歉疚之外,我想他一定不悔此生!  
 
他那麼有信心,大家一定會再相見,那麼我們也含淚微笑以待吧──  
 
他將在另一個世界再組一個登山社,等著愛山的人去加入~  
 
     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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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achen(叫我阿金啦)
寫入 11/08/11 (四) 15:54:50 From 125.226.*
中午開車時聽到消息已經證實不幸..  
驚愕  惋惜  遺憾..  
回到家整理好心情  
找出克孝在文政發生意外時寫來安慰我的信...  
克孝熱愛登山攀岩,  鬼門關前多次闖蕩,  這次終於躲不過,  不再回來了  
希望他的家人能看到下面這段話,  傷痛後接受他所說的..  
             
               像爬山前的短暫分別,我出門去登一座沒爬過的山了!  
 
   
From  克孝  09/1/13  ***********************************            
 
         
               我有時也會獨自上山,也很快發現在任何再安全的地方不小心摔一跤,都可能讓自己陷在別人想找都找不到的地方。所以也會揣摩如果陷入這種困境,我會怎麼想。  
 
               我會非常想念家人,我會在山上大聲喊我愛他們。我會希望大家能堅強地原諒我的疏忽。我希望大家能把有限的生命與相聚無線延長到想像中的一生。我對山的浪漫想像使我走上這條路,希望大家在怪罪我之餘,也能因為這個浪漫本質而用另一個角度欣賞我的莽撞。不過,如果怪我可以使大家能消一些氣,我也會很甜蜜的接受。被罵,此時是甜蜜的。大家要好好過這輩子。我暫時回不去,如同我不能回到童年。但我們一定會再相見。我想知道我走後的地球發生什麼事,也會準備一些我在另一個世界看到的其他地球難以想像的趣事,讓我們下次相會有說不完的話題。  
 
               像爬山前的短暫分別,我出門去登一座沒爬過的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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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geoimage(心雅)
寫入 11/08/11 (四) 15:43:04 From 98.119.*
p.s.  聯合新聞網的報導如下  
為克孝學長祈平安  
希望情況沒那麼糟,一切否極泰來....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克孝  驚傳南澳墜谷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11.08.11  11:48  am  
 
 
宜蘭南澳驚傳一起登山客墜谷意外,據傳發生意外是台新金控總經理林克孝,昨晚發生墜谷意外後,今天凌晨五點緊急派出直升機救援,但目前消息混亂,有一說情況不樂觀,陷入昏迷當中。  
 
外表斯文的林克孝,除了金融專業以外,以愛登山知名,他回憶,大概三歲起,他就非常喜歡閱讀地圖。求學時他擔任過台大登山社社長,走遍台灣百岳。  
 
一路以來,他陸續完成攀登各國名山壯舉,卻在9年前聽到一則美麗的故事,讓他開始專攻南澳斷崖,還特別選擇沙韻古道。擁有經濟學博士的他,2009年底出版他人生第一本書「找路:月光.沙韻.Klesan」,就與經濟或金融無關,敘述他在宜蘭南澳山區「沙韻之路」的探索經驗。  
 
【2011/08/11  聯合新聞網】  
 
[相關連結]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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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forest(安東軍)
寫入 11/08/11 (四) 12:33:10 From 211.75.*
中廣新聞的報導:  
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等人昨天與友人前往宜蘭南澳登山,林克孝在踩一段枯樹時,枯樹斷裂,林克孝摔下一百公尺身的山谷、情況不樂觀、可能已經死亡,目前宜蘭消防局還無法將他吊掛起來。  
[相關連結] http:\\www.bc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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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登山社 / 山谷登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