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入 08/04/14 (一) 12:32:42 From 218.167.* | 要辦法人登記了。 士林地方法院在民權東路六段(明明就不是士林嘛!)登記處有一位都小姐負責,沒錯她姓「都」。都小姐一共接見我三次,還電話諮詢多次,非常有耐心超 nice 的。 終於所有文件完備之後,我坐了一輛計程車趕去,結果忘了帶錢包,只好請計程車等我,飛奔進法院,都小姐不但沒有收規費,讓我領件時再補;而且讓我不用等號碼,直接替我代收件,省了我的計程車時間。本來說要兩週才能批准下來,第二天她就電話告知一切OK,等法院公函即可。 法院的服務比五星級旅館還要親切,小市民實在有點不習慣,很慶幸有這麼好的「官員」,特此為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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