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英傑提供以下文章 大家分享 =============================== 剪不斷理還亂的親情---《喜福會》1993 前塵往事,從一支珍藏的鵝毛中娓娓道來。四個移民家庭,母親都飄洋過海到美國,女兒成了土生土長的第二代。 林多阿姨,從小是童養媳。好不容易逃到新大陸,天天盼著女兒為自己爭口氣。恰好女兒下棋有天份,她便逢人就說嘴。女兒覺得窘,不想這樣炫耀而出言頂撞。媽媽氣死了,覺得她是仗著聰明自以為是,不把她放在眼裡。兩人於是陷入經年累月的冷戰,婚姻大事可以吵,染髮劑的價錢也可以吵。然而,女兒其實很希望獲得媽媽的肯定。 冷戰逼到最後,媽媽不堪女兒的嫌惡,累了、倦了。她憶起出嫁那晚,母親邊給她梳頭邊叮嚀的情景。幾十年來不管日子多苦,她心中總惦著媽媽。她在乎媽媽許給人家的婚約,在乎她每一句話。她不明白為什麼辛苦盼出來的女兒,卻看她是丟人臉的老婆子。女兒也氣餒,因為媽媽就愛唱反調,總是想盡辦法要為難她。她的再婚,媽媽自始至終是一副漠不在意的臉色。女兒哭著問:「妳為什麼不喜歡他?」看到女兒掉淚,媽媽這才說出心底話:「妳怕我不喜歡他?傻女兒,我如果不喜歡他,我會客氣的不講話,然後私下咒他得癌症,咒妳變成寡婦。孩子啊,我當然喜歡他。」女兒聽得又高興又委屈:「妳不了解妳對我的影響力,哪怕只是一句話、一個眼神。我好像又回到四歲時那個哭著入睡的小孩。因為我不管怎麼做,都得不到妳的歡心。」這時母女才都明白,原來她們彼此在乎,偏偏都以為彼此不在乎。一段溝通,曲折了二十年。 鶯鶯阿姨,錯嫁了紈袴子弟。丈夫的不忠和長期的冷落、羞辱,使她的精神崩潰。她不敢離家,又不敢反抗,恍惚間竟親手溺死了無辜幼子作為報復。自責的夢魘,完全把她的心監禁著,活像個入獄的死囚,悄無聲息地過日子。直到女兒的婚姻有裂痕,她在女兒身上又看見了那種害了她一生的懦弱。她不要女兒步上後塵。她重新堅強,掀開了多年不去面對的悔恨,用親身的不幸教女兒:要坦誠告訴對方自己要的,並勇敢離開不能珍惜自己的人,否則結局只有毀滅。 安美阿姨的女兒嫁進豪門後,就隱在丈夫身後,謙恭、柔順。一切只問丈夫不問自己,像管家般的打理內外。而當丈夫變心,女兒也落寞地失去自信、自艾自怨,甚至到了離婚前夕還默默的爲丈夫作點心。媽媽不忍了:「妳得問問自己為什麼要做這個派?妳以為他看到這個派,就會遺憾沒有好好對待妳?如果妳這麼想就太傻了。每次送他禮物的時候都像妳在求他:『請收下。對不起,請原諒我。我不夠好,不如你重要。』妳這樣看待自己,他當然視妳的付出為天經地義。妳就像我母親,從來不懂自己的價值,直到無法挽回。」 安美的母親年輕守寡,卻慘遭強暴,更不幸的是娘家都誤會她、不肯接納。她無力撫養腹中孩兒,只得回施暴者身邊作妾。結果生下孩子又被奪去作二姨太的兒子。之後,她為了留在娘家的安美忍辱偷生。因為她認為身在豪門,好歹是安美的一個庇蔭,不料女兒同樣受辱。萬念俱灰下她服毒自殺。 安美以此告訴女兒,外婆一生委曲求全,卻不知道孩子最需要的是母親的陪伴,而不是如何如何的物質環境。她來不及看清自己的重要,便已造成遺憾。安美希望女兒要來得及。 君,是敘事的主線。她從幼時練琴開始,就肩負了母親的期待,這成為她長期挫折的來源。有一天她受不了了:「媽,很遺憾妳生了一個廢物,我替妳感到失望。我的成績、工作、婚姻、妳所有的期待都落空了。」媽媽說:「我從未期待什麼,只是希望。希望妳擁有最好的,這有錯嗎?」女兒難過的說:「當我無法達成妳的希望時,這就傷害了我。不管妳希望什麼,我都不可能超越現在的我,但妳卻一直看不出我是怎樣的人。」媽媽久久注視女兒,取下隨身的項鍊說:「戴著它。這條項鍊會讓妳記得,我了解妳、我了解我的女兒。別人都是搶最好的,但妳不同。妳不爭,因為妳有顆善良的心。妳有獨特的風格,是天生的、無人能比。」 媽媽過世後,父親把珍藏的鵝毛交給了君:「妳媽最後不想把它給妳,因為她覺得不夠格。她曾經遺棄了襁褓中的雙胞胎,現在又怎麼教妳要抱持希望?母親不該放棄對子女的希望,但她卻沒做到。後來妳出生,她便把所有希望移到妳身上,包括她對雙胞胎的希望。」 封塵的往事震驚了君。她帶著鵝毛回到中國,與失散的兩個姊姊相認,彌補了媽媽未竟的愛。君終於明白,為什麼媽媽的期待這麼深。過去,她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只能隨著媽媽的期待走,久而久之就變成難以承受的壓力。但是當她能真正自立時,媽媽的期待就成了心中最穩固的力量。 四對母女、兩代親情,濃縮了戰亂與移民中的喜樂辛酸。這四段故事,前後兩段是談「母女相處的心結」,中間兩段是談「婚姻的困境」。 婚姻困境的起源,隱隱指向華人的處世態度。鶯鶯和安美的女兒都是因小看自己而軟弱,不曾認真和丈夫談過自己的需要。那種退讓、忍耐的特質,像是根深蒂固的流在血脈裡。安美這樣感慨:「我長於中國,從小被教導不要有慾望、要承受別人的侮蔑、要吞下所有痛苦。沒想到,即使我用另一種方式來教育妳,結果卻相同。或許因為妳是我生的女兒,如同我是我母親所生,我們就像在走樓梯,上上下下,一步又一步跟著,永遠重覆著同樣的宿命。」 從大處說,以求全自己、寬責別人為高的修身教訓,確與現代植基於權利義務的法律社會著重不同。這總是讓華人在初入西方社會時感到挫折。舉例而言:究竟「行有不得」時,是「反求諸己」還是「力爭到底」才能贏得別人尊重?「犧牲奉獻」、「不平則鳴」,哪一種態度高尚?這是難答的問題。然而,這類行為模式的差異並不只存於東西文化之間。一國之內的北方南方、東部西部、城市鄉間,民情作風也有不同傾向。換句話說,「讓」與「爭」的文化差異,可以看作是程度問題。只要有警覺,平衡點並不難找。 若從小處說,人的性格也是原因。如《人物志》中分析的:「偏材之人皆有所短,故直之失也訐、剛之失也厲、和之失也懦、介之失也拘。」鶯鶯和安美的女兒都是「和之失也懦」(個性溫和者易於怯懦)這類的人,這部分和文化傳統不相干。何況他們身在美國,遠非清末民初那個所謂「禮教吃人」的社會。傳統的力量再大,也沒有自我覺醒的力量大。 ===================== 續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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