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入 05/12/03 (六) 22:06:13 From 61.230.* | 第六次理事會記錄 一, 日期:2005/11/26 二,地點:陳文翔伙伴家 三,出席理事(含候補):王慶復,陳明聰,林芳民,林鼎貴,賴明佑,鄭益謙,林學聖,陳文翔,張宇竣,。 出席熱心伙伴:孫人先,郭雲珍,劉璧玲,吳玉玲,紀春興。 四,會議摘要: 此次會議只是與會者的意見交換,並未做成結論。記錄如下做為下屆的參考,對下屆無約束力。 1, 本屆得失檢討: (1) 應可以擴大到台北以外地區。如中南部或外國,讓這些平常不能出席的伙伴,也有參與活動及聯誼的機會。 (2) 目前的聯絡方式,大多只讓會員自己上網,還是嫌被動。最好可以主動通知會員,甚至建立人對人的聯絡系統。 (3) 維持山谷會鬆散性的組織,讓這批人不會散掉,以備未來更多的可能性。這件事本身已具意義。 2, 意見交換: (1) 會費收取: 山谷會倒不一定非要收會費不可。但繳交會費,應是會員義務也是一種對團體的認同。因此,還是收取。但可不必強力催收。重點還是:如何讓會員有更大的認同感? (2) 補助開隊: 本屆第五次理事會決定的暫定辦法,立意雖然好,但是,以金錢補助,似乎較不好(至今也無人申請過)。因此,最好明年起改訂標準:例如:帶隊人數超過多少人?或是開隊多少次以上…者,可免下年度年費。 (3) 公益活動: 目前山谷會以聯誼為主,但不排除:當有人願意負責某個有意義的公益活動時,山谷會可以支持與補助。經費的需要,無法由平常的會費收入來支用,還是需特別的專案捐款。 (4) 活動安全責任的免除: 山谷會舉辦活動,當然是以安全為先。但因各項活動有許多不可控制性的風險,開隊者只是純義務性的奉獻,所以,應該要讓開隊者個人免除這方面的擔憂。方法是:請教法律專家,應簽下何種切結書?或是活動強迫保險?…請下屆研究立案。 3, 山谷會願景: 有提出個點子:「山社50週年慶」(2013年)之前,山谷會來支持台大人(在校生或畢業校友)挑戰聖母峰登頂。未來,還可以再充分討論。 4, 對下一屆的期望: (1) 可把登山與健康聯結。制訂「登山健行履歷表」,並設定參與時的得分方法。用以統計最投入的會員,並增加大家的趣味性。 (2) 最好多增加與社會其他團隊組織的認識與交流,必要可以整合外界資源共同來完成山谷會想要實現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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