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入 05/03/14 (一) 07:12:41 From 4.28.17.* | 穿皮草,為了吸引眼光? 【聖嚴法師】 問:最近有人發起「反皮草」運動,認為活剝狐狸等的動物毛皮來穿,很不應該;但也有人說,那些動物是專門養來取皮的,就跟豬、牛、羊是養來吃的一樣,為什麼人可以殺生只為了吃肉,卻不能殺生來取毛皮穿? 答:動物保護團體認定虐待的方式,殺死了原本野生的動物是不大仁慈的,所以反對皮草;皮草的使用者則說,這是人工飼養的動物,已不是珍稀的野生動物,動保團體若反對殺生,就該連被人類當作食物吃掉的雞鴨牛羊也一起保護才算仁慈。我覺得,雙方的焦點似乎沒有對上,所以對話沒有交集。 若以我的看法,生命都應受到尊重,虐待動物是不人道,殺動物是不慈悲,別忘了,人也是動物之一。這些殺生的畫面和價值觀,對成人而言是殘忍,對小孩子則更有很不好的影響,這是古時孟母三遷的原因之一,她不希望孟子小時候就由屠夫那兒,感染到殺生的人格氣息。 再者,可以由生活環保、自然環保和心靈環保的層面去看,穿皮草也是大家應來深思的問題。由生活需求來看,我們是不是非穿皮草不可呢?如果沒有它,生活會不會不方便?不用皮草,是不是就不能生活?是不是就會失去地位? 人想要的東西,總是比需要的多了很多。人所需要的東西,是「必需品」;人所想要的東西,是「奢侈品」。在台灣,真的需要穿皮草嗎?這裡的氣候沒有冷到非得穿上毛皮不可;縱然非常寒冷,材質上也還有許多替代品可以選擇,不一定非得「需要」穿皮草不可。 但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想要」皮草呢?如果只因為想要受注目、討論、讚揚、羡慕,這就大可不必了。 不用奢侈品是生活環保,不受奢侈品誘惑是心靈環保,由環保的觀點來考量,就可以不必穿皮草了,就讓野生動物扮演牠們在自然界原有的角色吧。 如果人不穿動物皮毛、不購買動物皮毛,就不會有人飼養,也不會遭人虐殺了,當然不必動物保護團體來反對什麼了。 有一個女孩和她媽媽來看我,我看她的面貌和身材都很像模特兒,她說,她原本也想當模特兒,但她現在是科學家。因為她想,模特兒就是衣架子,穿衣走路展示給人看,那種生命很有限的,年歲大了之後,人家就不在乎妳是不是模特兒了。 模特兒的工作,雖然展示了美,對大部分人則作用有限;穿皮草也是如此,是為自己禦寒必須穿呢?還是為了吸引別人的眼光要穿呢?如果穿者及看者大家想清楚這點,或許以後在台灣,也沒人想穿皮草了吧? 【2005/03/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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